近日,一则令人唏嘘的新闻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6月某日,金华市金东区的应女士与丈夫朱先生在晚餐后外出,目睹一只德国牧羊犬在垃圾桶旁翻找食物,心生怜悯,便将其带回家中。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几天后,当地派出所上门,指控这对夫妇涉嫌盗窃,原因竟是这只狗竟然是一条警犬。金华市金东公安分局于27日发布通报,指出朱某和应某明知该犬为名贵犬种德国牧羊犬,其“救助行为”已构成盗窃。应女士则希望警方公开事发时的监控录像,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在民众心中,警犬如同犬类界的国家队,而德国牧羊犬作为警犬,更是以严肃威武、神圣不可侵犯的形象示人,忠诚度和辨识度极高。然而,根据当事人的描述,他们经常救助小动物,事发时看到这条狗在金东公安分局多湖派出所墙外吃垃圾,脏、瘦、臭,项圈上没有任何信息。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工作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警犬档案、身份管理;警犬使用应当遵循依法、及时、科学、安全的原则;警犬应当随警作战。显然,多湖派出所让该警犬独自身处派出所之外,是管理上的疏忽,存在一定过错。如果该犬真的“随警”,此次事件本可避免。
金东公安分局在通报中指出,“犯罪嫌疑人朱某和应某知道该犬系名贵犬种德国牧羊犬”。然而,作为警犬监管和使用方,多湖派出所首先应该意识到该犬价值不菲,重要性极高,应该好好饲养训练,而不是放养觅食。普通宠物犬上街都要套上牵引绳,时刻需要有人看管,更不用说官方警犬了。该犬“落魄”的样子,严重迷惑了当事人,使他们误以为这是一条流浪犬,甚至轻易将其带离,这暴露出多湖派出所在警犬训练管理方面的问题。
金东公安分局已意识到自身问题,在通报中提到,“针对该起案件暴露出警犬管理方面的问题,金东分局督察部门已开展调查,并视情作出处理。”值得一提的是,今年5月31日,一对父子在派出所附近将该警犬偷走,构成盗窃罪,一人被判拘役5个月,缓刑7个月,罚金10000元;另一人被判罚金5000元。许多网友质疑,该警犬是否被用来钓鱼执法。有关部门应一并查清此事,回应公众关切。面对没有监护人的宠物,如何既不违法又能奉献爱心,值得我们深思。
从目前已披露的情况来看,此案还有涉嫌程序违规的嫌疑。作为利害相关人,多湖派出所是否应当回避此案的刑事侦查工作?该派出所是受害人,又是具体办案单位,与刑事诉讼立案管辖权的规定直接冲突,涉嫌违反了法定程序。公权力是一种威力巨大的权力,行使起来应该慎之又慎,否则作为弱势一方的百姓,将会付出巨大代价。希望有关方面严肃认真查清事件真相,给公众一个交代,更希望垃圾堆旁“救助警犬”之类的奇葩事件别再出现。
网站展示的宠物及品牌信息和数据,是基于互联网大数据及品牌方的公开信息,收集整理客观呈现,仅提供参考使用,不代表网站支持观点;
如有侵权、错误信息,请及时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微信/MOB:
© 2025 金友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