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友宠物 > 新闻 > 武汉宠物店诉男子违约索回猫,猫主归还宠物猫
2025
06/29
15:13

武汉宠物店诉男子违约索回猫,猫主归还宠物猫

  位于武汉洪山区的聂某,在领养了一只宠物猫后,却意外地卷入了一场法律纠纷,成为被告。令人称道的是,法院的判决不仅让聂某和宠物店双方均感到公正无私,而且判决结果已经正式生效。

武汉宠物店状告宠物猫主人违约,男子返还宠物猫

  2022年11月,聂某与洪山区某宠物店签订了《武汉猫舍宠物领养协议》,支付了1200元押金,领养了一只宠物猫。根据协议,半年后聂某将获得宠物猫的所有权,宠物店则需退还押金。然而,聂某在领养期间需每月在该宠物店购买600元的宠物用品,否则需将宠物猫归还并支付5000元违约金。

  聂某支付了1200元押金及600元宠物用品费用,共计1800元。但随后,他既未履行购买宠物用品的义务,也未将宠物猫归还给宠物店。

  2023年10月,宠物店将聂某告上洪山区法院,声称聂某违约,要求解除协议,并要求聂某归还宠物猫并支付5000元违约金。

  聂某辩称,他带回家的宠物猫出现了呕吐不适症状,怀疑宠物店未给宠物猫注射第一针疫苗,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因此,他认为宠物店违约在先,若要他归还宠物猫,宠物店也应退还押金。

武汉宠物店状告宠物猫主人违约,男子返还宠物猫

  经办法官指出,聂某与宠物店签订的《武汉猫舍宠物领养协议》是附义务赠与合同,受赠人聂某未按照协议约定每月在宠物店消费一定金额的行为,已经明确表示其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了。根据案涉协议约定,宠物店有权解除案涉协议、要求领养人退还案涉宠物猫。但因为宠物店没有把1200元押金退还给聂某,这意味着聂某实际上已经承担了违约责任。又因宠物店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聂某的违约行为给宠物店造成了实际损失,宠物店的损失仅为销售宠物用品的可期待利益,所以聂某无需向宠物店再支付5000元钱违约金。

  在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后,2023年11月,洪山区法院法官依法作出判决:双方立即解除《武汉猫舍宠物领养协议》;聂某向该宠物店退还宠物猫。聂某与宠物店均认可此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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