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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01
00:01

无证行医友致宠物亡,狗主索赔精神损失费

  一场意外的悲剧在宠物界引发轩然大波。宠物狗“豆豆”的离世,不仅让“铲屎官”余女士痛失爱宠,更将提议为其治疗的李先生推上了法律的风口浪尖。原本出于信任将爱犬托付于李先生,却未料到短短数日,宠物狗便不幸离世。余女士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只得将李先生告上法庭。东莞第三法院近日审理此案,判定李先生因无证行医导致宠物狗死亡,需赔偿余女士财产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8000元。

朋友无证行医致宠物死亡 狗主人索赔精神损失

  信任之痛:无证行医致爱犬离世,狗主人索赔精神损失

  2022年8月,余女士的宠物狗不幸生病,经过多家宠物医院的救治,病情始终未见好转。在绝望之际,余女士的朋友李先生自告奋勇,声称自己有能力治愈宠物狗。余女士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将爱犬交给了李先生。然而,宠物狗的病情却在一周内急剧恶化,最终不幸离世。余女士在悲痛之余,发现李先生并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于是多次寻求赔偿。

  李先生辩称,自己出于好心治疗宠物狗,治疗方案与其他宠物医院并无二致,且宠物狗病情严重,自己并无过错。

  在多次协商无果后,余女士将李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等费用25000元。

  法院:支持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

  东莞第三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先生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宠物狗已火化,无法查明死因,而李先生在诊疗过程中未建立病例档案、诊疗方案,无法证明其诊疗行为与宠物狗的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故判定李先生的侵权行为导致宠物狗死亡,需承担侵权责任。

  宠物狗与余女士共同生活九年,情感深厚,其离世给余女士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李先生应向余女士赔偿精神抚慰金。

  最终,法院判决李先生向余女士赔偿财产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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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提醒

  宠物治疗应选择正规宠物医院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宠物走进千家万户成为人们的好伙伴,宠物诊疗需求也不断扩大。经办法官指出,为谋取利益,个别宠物店或个人在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情况下,提供动物诊疗服务,导致宠物的医疗事故频发。

  为此,法官提醒:各位宠物主人在给爱宠看病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宠物医院以及有兽医资格证的兽医,以获得更专业的动物诊疗服务;在诊疗过程中尽可能详尽地与医生沟通病情,了解宠物的用药、治疗等情况,必要时签署知情同意书等书面文件。而相关机构和个人也要坚持做到合法经营、规范经营,在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前,不得私自违法开展任何动物诊疗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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