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友宠物 > 新闻 > 狗咬人事件频发,法院判决狗主人赔偿,拒不认错!
2025
06/26
01:16

狗咬人事件频发,法院判决狗主人赔偿,拒不认错!

  在丹凤县人民法院铁峪铺法庭,近日上演了一场因饲养动物不当引发的纠纷大戏。被告明某因长期忽视对自家犬只的安全管理,导致原告王某遭受严重伤害。法院一纸判决,明某需赔偿原告4034.95元,以弥补其过失带来的损失。

家犬咬伤路人,狗主人拒不赔偿,法院判了!

  2024年8月,原告王某在栗子坪村收购天麻途中,不幸遭遇被告明某家黄色犬只的袭击,右腿被咬伤。尽管王某忍痛徒步上坡寻找明某,并报警求助,但明某坚称自家狗不会咬人,拒绝赔偿。无奈之下,王某只得租车前往丹凤县医院治疗,并在调解无果后,将明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明某对原告王某受伤的事实表示认可,并有邻居舒某与原告王某的对话视频为证。同时,原告王某受伤后立即寻求被告明某和报警,其陈述被咬事实明确。因此,法院未采信明某的辩解。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需证明受害人对其所受损害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需承担侵权责任。结合原告王某提交的实际证据,法院判决被告明某赔偿各项损失4034.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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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说法

  如今,养狗这种行为已经越来越普遍化,但在日常生活中,部分宠物主人未尽到对饲养宠物的管理和看护义务,宠物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从而引发纠纷。公民有养犬的自由,但在对饲养宠物予以爱护的同时,更应该承担起社会公共安全责任,尽到妥善管理、安全保障的义务,文明饲养动物,避免对他人造成损害,也为自己避免陷入纠纷。如果饲养动物咬伤他人,行为人与权利人也应当妥善处理,避免矛盾的扩大和升级,共创文明和谐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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