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友宠物 > 新闻 > 三岁女童被狗群撕咬,已寻获两只狗主,其中两只!
2025
06/26
06:49

三岁女童被狗群撕咬,已寻获两只狗主,其中两只!

  震惊!云南大关县发生3岁女童被狗群撕咬的悲剧,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经当地官方调查,现已成功锁定两只涉事犬的主人,责任追究工作正有序展开。

3岁女童遭狗群撕咬,已找到2只涉事狗的主人

  专家指出,涉事犬主均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受害者伤情达到重伤标准,狗主人还将面临刑事责任。

  据澎湃新闻报道,1月6日上午,大关县玉碗镇3岁女童小梦(化名)在家门口不幸遭遇多只狗的撕咬和拖拽,全身多处皮肤裂伤。事发时,监控画面显示,小梦身旁共有约7只狗。

  当地权威人士透露,通过深入走访调查,已成功找到两只涉事犬的主人,目前正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此事。

  此事件再次凸显了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犬只未栓绳散养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澎湃新闻检索发现,早在2021年4月,大关县人民政府就发布了“加强犬只规范管理的通告”,明确要求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区域为犬只严管区域,其他区域为一般区域。经准许饲养的犬只必须栓养或圈养,犬只未经牵引造成他人伤害的,一律予以捕处,并按犬牌依法追究养犬人相应责任。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的规定,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归属原则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即只要发生动物致人损害的情况,除非是被害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一律由饲养人承担责任。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城市,犬主均应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伤者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

3岁女童遭狗群撕咬,已找到2只涉事狗的主人

  胡磊还表示,动物被遗弃后,可能持续处于无人饲养或者管理的状态,若被抛弃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应当由其原所有人承担民事责任。而他人长期投喂流浪犬只,咬人致伤亦需担责。

  “如果伤情达到了重伤或以上的条件,那么狗主人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追究其过失致人重伤罪等,而且根据饲养场地、约束条件不同,还可能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更严重的罪名。”胡磊解释说,如果有证据能够证实狗主人明知肇事犬只属于烈性犬、有可能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等后果,但仍然不采取措施约束犬只、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够,造成了烈性犬在居民小区内肇事、肇祸致人重伤以上的情形,那么狗主人还将面临刑事责任即过失致人重伤罪的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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