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静的小区街道上,田女士正悠然漫步,却意外遭遇了一场惊心动魄的遭遇。正当她与同小区的小陈姑娘擦肩而过时,小陈姑娘正温柔地喂食两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然而,这两只狗似乎被田女士的出现惊扰,突然发起了攻击。田女士惊慌失措,挥舞手中的提包试图驱赶,却不慎摔倒,导致严重受伤,不得不入院治疗,花费不菲。出院后,田女士将小陈姑娘告上法庭,声称小陈姑娘作为流浪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在事件中存在过失,且她自身并无过错,还因此遭受了十级伤残,遂要求赔偿13万元。小陈姑娘对此深感冤枉,辩称自己每月仅回小区四天,而这两只流浪狗已在小区滞留许久。
事实上,小区内众多居民都曾投喂过这两只流浪狗。事发当天,小陈姑娘确实在喂食,但狗追咬田女士与她并无直接关联,她坚称自己不应承担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尽管小陈姑娘并非流浪狗的饲养人,但她在喂食时承担了时效性管理的责任,因此需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法院也认为田女士在事件中因惊慌而受伤,也需承担部分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小陈姑娘需承担田女士损失的一半责任,即赔偿5万余元。这起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小陈姑娘是否应被视为动物管理人的广泛讨论,法院指出,尽管她不是日常的管理人,但在喂食流浪狗的那一刻,她扮演了管理者的角色。此外,小区物业、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也应承担流浪狗长期滞留的责任。有人认为,正是由于部分居民的喂食行为,才导致了流浪狗在小区的长期滞留。而另一些人则对小陈姑娘的遭遇表示同情,认为有爱心的人士不应遭受如此对待。
爱狗还是要适可而止,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对于这样的流浪狗,还是应当由相关职能部门,要想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因为这种流浪狗,一般都没打狂犬疫苗,什么也没有,对小区里面的住户,确实本身就是一个潜在的威胁,万一哪天发生更严重的事情,再来后悔就晚了,网友还是认为,不太主张去喂流浪狗的,万一被咬一口,就麻烦了,不知道你们是怎么看待这件事情的呢?欢迎评论区留言,我是小蜜蜂,你的每次点赞,转发和评论都是对我最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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