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友宠物 > 问答 > 女童店内遭狗咬,店主赔偿责任何在?
2025
06/28
13:02

女童店内遭狗咬,店主赔偿责任何在?

  一场意外的犬咬事件在福清法院引发了热议:当女童在一家店铺内嬉戏时,店主饲养的小狗却将她咬伤。责任归属成为焦点,而近日法院的判决更是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女童店铺内被狗咬伤,谁担责?养犬店主被判赔偿

  2023年6月,年仅10岁的小玲(化名)在福清某店铺内不幸遭遇小狗咬伤,右手食指受伤严重。由于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小玲的父母将店主刘刚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小玲的父母指出,刘刚对饲养的狗看管不严,导致孩子身心受到伤害;而刘刚则辩称,小玲进店玩耍时主动逗狗,事故责任不应由其承担。然而,法院最终判决刘刚需对伤者进行赔偿。

女童店铺内被狗咬伤,谁担责?养犬店主被判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刘刚饲养的狗咬伤小玲,刘刚作为动物饲养人对饲养的动物负有管理义务,但事发时狗无人看管,也没有进行圈养或设置护栏;刘刚辩称小玲逗狗导致被咬伤,但其并未举证证明。因此,刘刚作为动物饲养人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依法判决刘刚赔偿小玲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384.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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