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4日,桂阳县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令人唏嘘的案件:唐某在驾驶小型面包车时,因疏忽大意,未能避让路边的小狗,导致小狗不幸丧生。事故发生后,唐某停车查看,却未发现小狗的饲主。在附近早餐店用餐后,小狗的60多岁饲主吴某玉发现爱犬惨遭车祸,悲痛地在现场守候。当唐某返回现场时,吴某玉情绪激动地询问小狗是否为唐某所撞,唐某承认了事实。然而,当吴某玉要求唐某赔偿时,唐某却拒绝赔偿,并试图驾车离开,引发双方激烈纠纷。
在冲突中,吴某玉试图夺下唐某的车辆钥匙,阻止其离开。然而,在推搡过程中,唐某不慎将吴某玉推倒,导致其受伤。在围观群众的提醒和敦促下,唐某驾车将吴某玉及其亲属送往社区医院。由于医院条件有限,唐某随即又将吴某玉及家属转至桂阳县人民医院治疗,共7天。随后,吴某玉转至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继续治疗,住院25天。不幸的是,吴某玉于2022年4月18日在家中去世,并于7月5日火化。
2022年4月26日,公安机关委托鉴定结果显示,吴某玉的死亡与肝硬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有关,系上消化道出血引起的失血性休克。
由于吴某玉的家属与唐某在赔偿问题上存在分歧,双方将争议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鉴定意见,吴某玉的死亡与机械性暴力无关。同时,法院查明,吴某玉此前因上消化道出血曾多次就医,医疗机构建议进行介入治疗,但患者及家属拒绝了建议。
综合考虑吴某玉死亡的原因和唐某行为的参与度,法院判定唐某应承担10%的责任。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法院认定各项损失合计1038563.62元,因此唐某需向原告家属赔偿103856.36元。
不少网友对此事纷纷发表评论,@苏苏福福D:没绑狗绳确实是主人责任,但是车主可以合理解决,遇到老人说不清就叫解决,而不是推搡老人致其死亡,这下事情更严重了!情绪稳定很重要! @奉鬯:无论什么原因起的纠纷,推搡致人倒地都是不对的,尤其是后者是老人。文明审慎不只是保护他人,其实也是保护自己。
小编觉得遇到这种事,大家还是直接走官方解决,不然像文中这样私下闹起来,推一下老人,使得老人去世,反而引发更大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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