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黔西南,一场突如其来的悲剧震惊了整个小区。一位女主人带着心爱的宠物狗遛弯,却没想到,狗儿误食了地上的鸭骨头后,竟然口吐白沫,不幸离世。悲痛的女主人将这一消息发布在狗群中,竟发现早上小区内已有8条宠物狗遭遇了同样的命运。经检测,这些狗狗均因食用了中毒的鸭骨头而亡。业主们情绪崩溃,愤怒不已,究竟是谁对全小区的狗狗怀有如此深仇大恨?(来源正观新闻)
#法仪说法#
虽然遛狗不牵绳子的行为令人痛恨,但据新闻所述,这些宠物狗均系有绳遛弯。究竟是谁怀有如此深仇大恨,专门在鸭肉中下毒,毒杀小区内的宠物狗?这种行为已不仅仅是毒害狗狗,更是违法,甚至涉嫌犯罪。
对于宠物狗主人而言,尽管将狗狗视为家庭的一员,但从法律角度,宠物狗与汽车、家电等物品并无区别,仅是主人的财产。
此次事件中,凶手故意在小区内毒杀8条宠物狗,其中不乏珍贵品种,价值不菲。若经鉴定,毒死的宠物狗价值累计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数额,则其行为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司法解释对于数额较大的理解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为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据估计,毒死的8条狗的市场价值远超五千元,认定凶手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应无异议。
本案中,值得追究的不仅是毒死8条狗,更有可能对小区内的小孩等人造成伤害。若小孩子误食被下毒的鸭肉,其危害性不言而喻。
狗狗迅速中毒身亡,可见其毒性之强。法律当然要对凶手严惩。因此,《刑法》第114条规定,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对凶手在小区内投放毒害性的鸭肉的行为,即便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法律上这叫作危险犯,因为他的行为危机可能极大,一旦造成后果巨大!
凶手如此疯狂,估计是受到什么狗的刺激,无论凶手处于啥动机,给全小区下毒,其行为必然要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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