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性的一幕在重庆上演:一只宠物犬在小区内嬉戏时,不幸被驶入的车辆无情碾压,生命戛然而止。犬主人愤而将车主告上法庭,索赔3.7万元。那么,在这起事件中,法院又将如何判定责任归属呢?
事发当天,原告在小区内散步时,不慎将犬只的牵引绳解开。在宠物犬尽情玩耍之际,被告驾驶车辆进入小区,犬只突然从车辆右前方冲出,不幸被撞,虽经抢救,但终究无力回天。
原告坚持认为,被告应赔偿包括犬只购买、抢救等费用在内的3万7千元。然而,重庆市沙坪坝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后,认为无法证实被告车主存在过错,因此驳回了犬只主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宋中秋表示:“作为宠物的饲养人,未能尽到对宠物的管理责任,犬主在此案中存在过错。侵权人(原告)的过错更大,而侵权人(被告)因不存在过错,故未被判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指出,宠物犬已成为许多家庭的重要成员,它们为家庭带来欢乐的同时,也给社会公共安全和邻里关系带来了新的挑战。
近期,杭州也发生了一起邻里养犬纠纷,小区一位养犬住户未牵绳导致犬只追赶女童,受到惊吓的女童家人将小狗摔死,一时间引发网友讨论,律师认为,防卫要根据现场紧急情况判定,应当把握好尺度。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宋中秋:“如果他的行为能够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犬主人可能无法直接向这位家属,要求他承担赔偿自己宠物死亡的损失,如果他的行为被认定为防卫过当,犬主人就可以要求他承担,犬只被摔打死亡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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