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心动魄的事件在武汉市江汉区的一处小区上演,居民张女士向我们揭露了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在该小区公共草坪,有人竟然投放了藏有剧毒药片的火腿肠,导致6条无辜的宠物狗相继中毒,其中4条不幸丧生。让我们深入剖析这一事件的始末。
10月25日晚10点左右,张女士的宠物狗突然出现呕吐、呼吸急促等症状,不幸于27号早上离世,整个过程短暂而惊悚。张女士是江汉区越秀国际金融汇小区的商户,平日里常在小区公共草坪遛狗。起初,她以为这只是偶然事件,但随后从邻居处得知,近期小区周边频繁发生宠物狗中毒、死亡的事件。
朱女士的狗狗在第二天早上被发现全身僵硬,虽经隔壁宠物医院的全力抢救,但终究未能挽回生命。汪女士在星期五晚上带狗出来遛弯,狗狗在草坪上嗅了一下,第二天便像哮喘发作一样喘息不止,幸好她养的是金毛,体积较大,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居民们纷纷感到事态严重,于是开始调查狗狗常去的草坪,竟然发现了一些可疑的火腿肠。张女士介绍,这些火腿肠被切开,里面塞有一颗黄色药片,经检测,这种药物是硝氯酚,主要用于驱虫大动物,对小型动物来说,剂量过大,极易引发致命症状。
从10月25号到27号,短短三天内,该小区及周边共有6条宠物犬中毒,其中4条不幸死亡,这让宠物狗主人们义愤填膺。张女士担忧地表示,狗可能会误食这些有毒食物,如果嘴馋的小孩不小心吞食了怎么办?她无法接受这种残忍毒杀宠物狗的行为。朱女士视小狗如己出,从两个月大就开始养,小狗的离世让她痛不欲生。汪女士谴责这种虐杀狗的行为太过分。
事发后,张女士等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11月1号,公安机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实两名违法行为人是周边商户,他们因觉得宠物狗在店门口大小便影响生意,便购买药物投放在小区草坪,这种行为构成寻衅滋事,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对此,湖北我们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大军指出,在公众场合投放对宠物有害物质的行为,已构成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可依法追究治安管理责任;若造成死亡的宠物经济价值较大或医治费用较高,则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而且行为人还需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目前,张女士等人已通过公安机关委托物价部门对死亡的宠物犬做价值鉴定,下一步他们表示会根据鉴定结果,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追回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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