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让法庭将贝贝判给我!”这句充满情感的话语出自妻子王某之口,而她所提及的贝贝,并非一个孩子,而是一只可爱的柯基犬!
2018年,王某与徐某喜结连理,婚后两人将事业放在首位,并未计划要孩子。
然而,对宠物的热爱让他们在2020年共同迎来了家中新成员——一只柯基犬。
然而,去年,由于家庭琐事,两人的感情出现了裂痕,离婚风波随之而来。
在房产和车辆的处理上,两人很快达成了一致,但对于这只陪伴了他们三年的柯基犬,双方却争执不下,最终只能将问题提交法院,寻求公正判决。
妻子王某坚定地说:“贝贝是我出资购买的,日常的照料也一直由我负责,我与贝贝之间已经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而丈夫徐某下班后沉迷于游戏,根本无暇顾及贝贝,因此贝贝应该判给我。”
丈夫徐某则反驳道:“虽然我在照顾贝贝方面有所欠缺,但日常遛弯都是我负责,我已经将贝贝视为家人,生活中不能没有他。”
在法庭上,两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那么,这起关于柯基犬“抚养权”的特殊纠纷,法院将如何裁决呢?
法院认为,鉴于两人并无子女,柯基犬对他们而言,就如同孩子一般重要,因此可以参照孩子抚养权的处理方式来处理此案。
因此,法院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
考虑到柯基犬是由妻子王某购买的,平时也由王某照料多一点,因此“抚养权”宜归王某。徐某需每月支付王某柯基犬“抚养费”,直到柯基犬去世。
徐某每周有权在提前预约的前提下,探视柯基犬,带柯基犬出去遛弯。
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贝贝的抚养权终于有着落了。
小芝评述: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饲养的宠物应当归类为‘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但是,对于这对小夫妻来说,贝贝不单单具有财产属性,更重要的是情感的寄托。因此,法院没有采用生硬的判决,而是采用更加柔性的调解方式,促成双方协商,达成了贝贝的抚养权和探视权的合理分配,取得更好的司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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