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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6/30
19:46

狗咬狗事件中,犬主赔偿两万达成和解

  养狗,本应是家庭生活中的一抹温馨色彩,然而,若对爱犬疏于监管,却可能演变成一场悲剧。近日,李沧法院调解了一起因遛狗不拴绳引发的“狗咬狗”惨案:一只柴犬将博美犬撕咬致死,柴犬饲养者最终赔偿两万元,这一事件再次敲响了宠物安全监管的警钟。

这起“狗咬狗”案,肇事犬主人赔了两万

  在李沧区的一处广场,蔡某带着自家未拴绳的赛级博美犬散步时,不幸遭遇了未拴绳的柴犬,导致博美犬被撕咬致死。蔡某将遛狗人高某和柴犬的主人李某(高某之女)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买狗的价款3万元及其他损失共计6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通过电话联系两名被告,但均无人接听。电子送达未果后,办案团队直接将传票送达到两名被告手中。原来,李某因听说蔡某的狗为名贵品种,担心赔偿不起,有意回避。但在法院将传票直接送达到自己手中时,李某意识到“躲无可躲”。法官播放了博美犬被咬死的整个过程,并向两名被告释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中疏于监管应当承担的责任。被告自知理亏,表示能体会原告的心情,愿意赔偿两万元。

  然而,蔡某因爱犬被活活咬死,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异常激动。在播放爱犬被咬死的过程中,蔡某泣不成声,表示绝不原谅被告之“恶犬”的“恶行”。加之寻找柴犬主人李某的过程并不顺利,对方又以不在现场为由拒不认账。蔡某聘请律师,不同意被告的赔偿两万元的调解方案,坚决要求赔偿6万元。

这起“狗咬狗”案,肇事犬主人赔了两万

  法官告知蔡某,博美犬死亡时的市场价格评估存在不确定性,其在遛狗中未拴牵引绳,亦存在过错,高某在柴犬撕咬过程中也积极进行了制止。面对法理与情理,蔡某表示,起诉的目的只是为爱犬讨个说法,在两名被告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赔礼道歉的情况下,最终同意被告赔偿两万元了结此案。

  法官提醒,饲养宠物应当尽到管理和看护责任,如办理养犬许可证明、接种疫苗等,携爱犬出门时应使用绳索牵引并佩戴嘴套,既为他人筑牢安全,也为自己避免纠纷。

  文章来源:百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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