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由狗狗引发的悲剧,法院判决狗主人需赔偿高达17万元!养狗,你准备好了吗?
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因犬只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作出一审判决。根据相关法律条款,饲养人应遵守法律法规,文明饲养宠物。法院判决犬只饲养人唐某承担九成责任,需赔偿17万余元。
为何饲养狗狗却要赔偿他人?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事件的经过: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本次事故为交通意外事故,颜某、刘某均系正常通行,对事故的发生均无过错。
颜某出院后,经司法鉴定,因本次事故造成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三处。因此,他向法院起诉狗狗主人唐某与货车司机刘某,要求赔偿损失。
经过法院审理,酌定唐某承担90%的侵权责任,刘某承担10%的侵权责任。根据交强险责任限额应先行赔付,不足部分再按责任比例分摊的裁判规则,判决某财产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有责限额内、商业三者险约定范围内赔偿125199.49元,唐某赔偿173495.87元。
这位狗狗主人因自己的宠物导致他人伤残,现在需要赔偿对方17多万元。不知道唐某是否会后悔养狗呢?
唐某自己喜欢养狗,这个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人来人往的马路是,你把狗狗放在外面,让别人受到惊吓,进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这个唐某应该知道自己所需承担的责任后果的。
如果唐某在自己家里养狗就不会惊吓到他人,也能满足他爱狗的心理,因此建议,如果你喜欢狗狗,要看管好自己的狗狗,同时不要让狗狗远离主人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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