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那毛茸茸的守护者,以其萌态可掬的外表和忠诚的陪伴,赢得了无数市民的喜爱。然而,在黄陂区前川欣城3栋1单元,这样的温馨画面却变成了居民们心中的噩梦。原来,这里的一位业主家中竟然养了十几只狗狗,这些狗狗不仅让楼道弥漫着难以忍受的气味,夜间时分更是扰得邻里无法安眠。
近日,市民周先生(化名)向记者诉苦,称小区内一业主的养狗行为已让周边居民苦不堪言。自去年周先生搬入黄陂区前川欣城3栋1单元以来,601室的业主家中养狗的问题便成了他生活中的一大困扰。
周先生表示,由于狗狗的味道实在难以忍受,尤其在武汉下雪的寒冷天气里,大家不得不打开窗户通风,否则气味几乎让人无法承受。他担忧,随着气温的升高,狗狗的细菌滋生问题将更加严重,卫生状况堪忧。此外,夜晚狗狗的叫声也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睡眠质量。
据悉,小区物业公司已多次接到居民关于该业主养狗的投诉,并尝试与其沟通,但由于物业没有执法权,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记者实地探访了前川欣城3栋,刚一走进楼道,便闻到一股浓烈的动物体味。来到601室,一阵狗叫声过后,一位自称是狗狗主人的男子打开了门。他表示,自去年起,他开始在家中养了10多条博美犬,养狗的目的是为了比赛和贩卖,且已在工商部门登记并取得了营业执照。
当记者提及邻居投诉狗狗扰民的问题时,该男子辩称,他的狗狗非常乖巧,除非有生人来访,否则不会乱叫。他强调,自己平时非常注重狗狗的卫生,并表示如果业主有意见,他会考虑将狗狗转移到其他地方喂养。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段明表示,根据《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本市中心城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为限制养犬区。限养区内个人养犬,每户只准养一只,但禁止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而对于远城区小型犬的喂养,暂时还没有管理条例加以约束规范。如果养狗涉及动物交易,需要有正规的饲养、经营场所,需到工商部门办理经营执照,此外,还须有卫生防疫部门审批受理的防疫合格证。
段明表示,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如果饲养群狗等对邻居的正常生活造成侵害,受害方可以起诉,但要搜集好相关的证据。段律师认为:邻居之间应“和为贵”,尽可能以协商来处理矛盾。
1月20日,曾报道过汉口兴业路一小区租户养了数十只猫,几个月来街坊每天要忍受猫身上散发的各种异味,生活不堪其扰。因宠物猫没有强制办猫证一说,而且目前我市对于猫咪等其他宠物,没有明确的法规支撑,造成了不少管理上的问题。最终,在武汉晚报记者多方沟通下,被投诉的租户表示尽早解决宠物猫扰民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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