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南京江宁东山交警中队近日处理了一起宠物狗不幸遭遇车祸的悲剧。据报警人称,在某个小区车道上,一辆小轿车意外撞上了一只未拴绳的宠物狗,导致其不幸身亡。交警部门迅速赶赴现场,通过细致勘查和监控视频调阅,最终明确责任归属,宠物狗的主人王女士因外出遛狗时未拴绳,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悲剧发生后,王女士不仅悲痛欲绝,更因交警判定自己全责,还需赔偿轿车维修费用而感到愤怒与委屈。一气之下,她拨打了12345,对交警的责任判定表示不认可,并强烈要求改判轿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面对王女士的诉求,江宁东山交警中队再次深入核查,确认交警的定责无误。警方回应称,依据江苏省公安厅交通巡逻警察总队苏公交【2011】94号文件《关于交通事故处理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第三项,对于车辆与宠物犬只等在道路上发生碰撞、碾压、刮擦等事故,均按照交通事故处理。若因宠物犬只未拴系牵引或牵引不当引发事故,其所有人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警方还引用了《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强调携犬出户时,犬只必须挂犬牌、束犬链,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遵守交通法规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
由此可见,在此次事件中,王女士未对小狗进行拴绳牵引,也没有尽到看管义务,导致小狗跑到马路上干扰了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且引发了交通事故,作为狗主人的王女士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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