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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8/09
09:59

14岁少年遭遇脱缰犬惊吓,车祸致残令人痛心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将14岁少年小辉(化名)的人生轨迹彻底改变。究竟是谁该为这场悲剧负责?未拴绳的宠物犬,还是疏于管理的犬主?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14岁少年遭脱缰宠物犬惊扰引发车祸致残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犬只饲养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向小辉赔偿损失共计15万余元。这起事件再次将宠物犬的管理问题推上风口浪尖。

  少年遭宠物犬追逐发生车祸致残

  夜幕降临,街道上犬吠声此起彼伏。14岁少年小辉(化名)背着书包途经东莞某工厂时,一只未拴绳的暗黄色宠物犬突然从铁门内窜出,对着小辉狂吠。这只曾多次在相同时间对小辉吠叫的犬只,这次更是挣脱了狗绳,一边狂吠,一边穷追不舍。

  慌不择路的小辉,情急之下冲向车流汹涌的马路。刺耳的刹车声后,小辉被一辆吊车卷入车底,右腿遭碾压致七级伤残,进行了截肢,总治疗费用达74万余元。

  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张某与小辉对事故负同等责任,保险公司赔付了52万余元。然而,关于剩余的赔偿责任,犬主李某坚称自己饲养的小狗是小型犬,吠叫不足以惊吓到小辉,事故系小辉未观察路况冲入车流所致。双方经多次协商无果后,小辉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74万余元。

14岁少年遭脱缰宠物犬惊扰引发车祸致残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饲养的犬只曾多次对小辉吠叫,但犬主李某并未作出管束。事发当日,李某饲养的犬只在挣脱犬绳、未佩戴口嚼或嘴套的情况下,对小辉狂吠、追逐,李某及其家属未及时有效制止,直接导致小辉受惊逃窜发生事故。李某对该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小辉在事发时年满13周岁,具备一定的风险防范意识,其为躲避犬只却未能选择安全的路线,自身亦存在过错,而小辉父母明知犬只存在风险却未加强教育防范,对此亦存在过错。

  综上,法院认定李某作为饲养人未尽管束义务,需承担70%的赔偿责任,小辉及其监护人自担30%责任。经核算,小辉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4万余元,扣除已获赔保险金额,李某应对小辉未获得赔偿的损失金额进行赔付。综上,法院判决李某向小辉赔偿15万余元。东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饲养的宠物致人损害的行为,并非仅限于撕咬、抓挠等与他人的身体直接接触的行为。犬只吠叫或者追逐他人等行为,也可能引起他人恐慌进而导致受伤,该情况同样属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仍应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李某所饲养的犬只挣脱束缚后持续追逐、吠叫小辉,李某既未及时制止,亦未在犬只曾有“不良记录”后加强防范,最终为悲剧埋下隐患。

  法官提醒,饲养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约束好宠物,并按规定对宠物进行检查和接种。携带犬只外出时,应严格拴绳并佩戴防护器具,使之处于自己的有效监管之下,避免宠物伤人亦避免其受到伤害。同时,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已知危险源应及时采取规避措施,若遭到动物攻击伤害,要及时报警,查明饲养人或管理人,固定、保存好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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